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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规定》要求,我中心将在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既要重视初试成绩,也要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录取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的基础上,开展2018年度复试录取工作。为严明招生纪律,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 招生领导小组 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落实复试各环节工作,确保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组 长: 徐科 副组长:孙彦辉 成 员: 尚成嘉、赵爱民、赵征志、武会宾、尹海清 秘 书: 侯超刚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程序。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办法;(2)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3)成立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并指导复试小组制定复试细则、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复试程序;(4)组织协调本单位笔试考试考场安排、监控视频备份以及各复试小组复试面试录像录音级备份工作;(5)协调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出现的成绩复核申请及相关争议;(6)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2. 招生复试小组 (1) 专业课笔试命题小组 按考试科目组成专业课笔试命题小组,负责考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小组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小组成员承担的工作及身份对外保密。小组成员不得对考生进行补习、辅导,不得透漏考试内容、阅卷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内容。   (2) 综合面试小组 按招生学科(专业)组成复试综合面试小组,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综合能力、诚信及思想品格等进行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外语考核可以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单独进行时,考核小组由不少于2名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 坚持回避原则,有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命题、面试小组成员组成由领导小组审批。 职 责:在结合本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基础上,确定考生专业及综合面试、外语测试、心理测评等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并负责具体实施。 复试过程须全程录像录音,复试结束后将视频音频文件交本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保存备查。同时,复试小组应结合考生面试情况,现场独立评分,就考生主要优缺点作出结论性评价并详细记录于复试考核表。   二、复试资格 1. 第一志愿全日制学术型考生复试资格
序号 招生专业 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招生人数
(不含专项计划)
推免生
人数
复试比例 复试人数 是否接受调剂
1 机械工程 260 (34,51) 4 0 1.5 6
2 材料科学 与工程 297 (34,51) 16 3 1.23 16
3 冶金工程 255 (34,51) 8 0 1.25 10
4 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 260 (34,51) 4 0 1.5 6
5 物流工程 260 (34,51) 2 0 1.5 3
2. 第一志愿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复试资格
序号 招生专业 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招生人数
(不含专项计划)
推免生
人数
复试比例 复试人数 是否接受调剂
1 机械工程 260 (34,51) 5 1 1.5 6
2 材料工程 281 (34,51) 24 0 1.29 31
3 冶金工程 255 (34,51) 13 0 1.46 19
4 计算机技术 260 (34,51) 5 0 1.4 7
3. 第一志愿全日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资格
序号 招生专业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招生人数 复试人数 是否接受调剂
1 冶金工程(学术型) 总分不低于180 1 1
4. 调剂说明 部分学科(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调剂申请(见下表)。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要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3月23日,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应尽快在“调剂服务系统上”填报志愿,我院将择优在24小时之内网上通知考生参加复试,24小时内未收到我院复试通知的,系统自行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序号 招生专业 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拟接收调剂复试人数
1 080200 机械工程 总分300以上(含300分,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1
2 080600 冶金工程 满足国家线要求 3
3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总分290以上(含290分,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6
4 0871Z1 物流工程 满足国家线要求 3
5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总分300以上(含300分,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2
6 085205 冶金工程(专业学位) 满足国家线要求 15
7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总分290以上(含290分,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6
三、复试程序 1. 复试信息确认及缴费 考生于2018年3月24日晚12:00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http://yjsy1.ustb.edu.cn:8080/ksxt/login.aspx )进行复试信息确认(登录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本人出生年月日),选择复试科目,提交复试确认信息。部分专业不同研究方向须选择相应的复试科目,请考生注意查看2018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的专业说明。注意:该复试确认网站只支持IE浏览器或基于IE内核的浏览器。 复试费用:考生提交复试确认后,点击复试缴费按钮网上缴纳复试费100元/人;如参加校内统一体检的还须选择“校内体检”,并点击体检缴费按钮网上缴纳体检费120元/人,缴费平台支持支付宝、微信和银联卡在线支付。复试费和体检费缴纳成功后,可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和体检表。 在我校其他学院或培养单位复试过的考生,调剂到我院复试时须另行网上缴纳复试费100元/人,在本学院内调剂复试的考生无须二次缴纳复试费。 2. 复试资格审查 3 月26日上午 8:30-11:00 ,集中受理复试考生的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
报到地点 相关专业
科技楼801 本培养单位招收的所有专业考生
3. 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专业课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 相关专业
2018 年3月27日(周二)19:00-22:00 具体地点将于报到当天公布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
2018 年3月26日(周一)15:30-18:30 具体地点将于报到当天公布 机械工程、物流工程
2018 年3月26日(周一)17:30-20:30 具体地点将于报到当天公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
2018 年3月26日(周一)19:00-22:00 具体地点将于报到当天公布 冶金工程
(2)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到当天公布。 4. 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满分为50分。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核形式为专业课闭卷笔试(或其他形式),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进行,时间3小时。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复试通知书参加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具有文字记录及显示功能的电子产品。考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2)综合面试150分。考核形式为面试(或其他形式)。按专业分组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50分。考核形式为面试(或其他形式)。按专业分组进行,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以及专业表达能力。 每位考生综合面试与外语测试的合计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 复试体检 体检时间:3月26日 7:30-9:30 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参加学校统一集中体检的考生应于体检结束1周后及时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 http://yjsy1.ustb.edu.cn:8080/ksxt/login.aspx )查看体检结果,如体检结果异常,请按提示进行体检复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复查结果报告送交校医院保健科,逾期未提供复查结果报告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因故选择不参加校内统一体检的考生,须在3月31日前向校医院保健科提供二级甲等(含)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报告(表),体格检查报告(表)的有效日期为复试前2周内,且检查项目应涵盖我校要求的体检项目。体检标准由校医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校医院保健科联系电话:62332793 6. 思想品德考核和政审 复试结束,我中心招生领导小组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提供本单位党委,开展政审工作。我单位党委通过调取复试合格考生档案,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政审。 四、录取工作 1. 各学科(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复试专业笔试成绩排序。 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合格,单独排序录取。 2. 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3. 专业课笔试低于9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外语测试缺考或低于3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同等学力加试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和本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复试监督与复议 1. 信息公开与监督管理 复试工作办法、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初试、复试)等重要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本院网站上公布; 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录音;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考生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应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3. 监督举报 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具体监督复试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发现并处理问题,监督有异议结果的复议并通知异议提出人。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10-62332052。 六、联系咨询 地 点:科技楼801 电 话:010-62332052 传 真:010-62332047 网 址:http://cicst.ustb.edu.cn/ 联系人:侯老师 邮 箱:cicst@ustb.edu.cn   本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页公布。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本方案由中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2018 年3月19日
文件类型: .pdf 160-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一志愿复试名单.pdf  (205.97 KB)
申报顺德研究生院科研计划的硕士生导师名单:http://yzxc.ustb.edu.cn/zsjz/sszs1/5650.htm 复试考生可扫码进群,请备注真实姓名: 微信图片_20180319152126.png